尚有来处,却无归途。
沈平遥传出一声声暧昧的闷哼声。原来,他不是嫌弃喜欢恶心,只是因为我不是他喜欢的人。
我跪在沈母墓碑前磕了三个响头。“答应您的我完成了,陪他开窍,我就走。
”...隔壁房间压抑的欢愉声越来越大。沈平遥,二十四岁的物理学博士,
因“时空共振假说”轰动物理学界。沈家几代没出过这样的天才。可他行事却总像个小孩,
从不管别人的难堪。就连想着助理自渎,也放任声音飘进我的耳朵里。我死死捂住耳朵,
想起曾经我鼓起勇气,把自己脱得光溜溜藏在他的被窝里。我想证明如果他喜欢一个人,
身体的反应是掩盖不住的。可沈平遥把我赤身裸体地赶出门外,
用消毒水把手来来回回搓了三天。他看着我赤裸裸地蜷缩在地上,不顾我碎了一地的自尊,
严厉地教训我。“安安,太低级了。”我擦干眼泪,趁夜去了墓园。跪在沈母碑前,
我重重磕了三个头。“沈夫人,他,知道喜欢人了。”“我要,走了。”六岁那年,
沈夫人牵着沈平遥来孤儿院里挑中了我这个小结巴。“小安,我儿子跟普通人不一样,
你愿意跟他当朋友吗?”我看着那个粉雕玉琢的男孩,呆呆点了头。可十八岁那年,
沈家破产,沈父跳楼,沈母病重。临终前她死死抓住我的手:“薇安,平遥不懂事,
我求你照顾他等他开窍,你就自由了。”我同样点了头。我受了沈家的恩,又爱上了沈平遥,
本就没打算离开。可现在,我在墓前最后磕了个头。回到家,沈平遥正要上班。
他随意的指向屋里满地的纸团:“房间脏了,要打扫。”沈平遥这些年埋头物理研究,
什么都顾不上。冬天不记得加衣服,没人提醒就不记得吃饭,没我整理,
房间里永远是一团乱。我想,可能是这十多年,我真的惯坏了他。我攥紧了手心。
“连这些也要我打扫吗?”他转头疑惑地看着我。“为什么不能?
”我无力地松开了手:“因为你昨晚,
想的是顾南音”沈平遥皱了皱眉:“那跟你打扫有什么关系吗?”我抹了抹眼角,
突然就很想...